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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怪哉!物业费缴了还要缴

发表于2008-06-03

  明明已向物业公司缴纳了物业管理费,怎么又有工作人员上门催要同一笔费呢?近日,这一让人费解的问题,令金色江南小区部分业主大惑不解。
  业主邹女士说,2007年初,业主们照例向小区物业公司缴纳了当年全年的物业管理费,可到了当年9月,业主们又接到要缴纳当年9至12月份的物业管理费。许多业主从家中找出缴费收据,便手持收费凭据找管理这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评理。
  昨天,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色江南管理处张主任说,去年8月31日,原金色江南小区的物业公司,提前终止了对金色江南(一、二期)前期物业管理合同,并同时撤出该小区。该物业公司便按有关方面要求及相关协议,于去年9月1日正式对该小区进行相关管理。新物业公司进驻管理2个月后,正式向小区业主提出,收取9月份到12月份的物业管理费。一些业主拿出全年物业费已缴纳的凭据,责怪怎么还要交同一笔物业费,这是事实。
  为什么要重复向业主收费?张主任说,该小区原物管方突然撤走,使小区卫生环境、设备设施、安全护卫、房屋维修等投诉和报修增加,上级房管部门、无锡房产开发商及社居委等邀请其接管该小区物业管理,新物管接手后,不但没有拿到前管理公司收走的当年9月到12月的物业费,而且发现许多设施的维保合同早已过期、或资料不全。但是,业主认为这不是重复收费的理由。
发表于2010-01-19
不顶不行 u%w>?-p6c
发表于2010-03-14
不顶不行 !b!c''y8#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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